******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委托,对******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4年仪征经开区监控集成服务项目标包一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根据采购方案开标异常处理预案:比选公告发布后,若潜在参选人或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仅有1个,则直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按照满足采购需求且价格合理优惠的原则确定成交价格等谈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4年仪征经开区监控集成服务项目标包一。
二、项目编号:JSZB-2024-17134-01。
三、唱价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评审工作。
六、成交候选人:
(1)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2)应答报价(合计不含税总价):82490.00元。
(3)质量/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
(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供货期:自采购人下单之日起5天内完成供货(完成供货是指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孙海燕、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信苏建安B(2021)00813)。
(8)资格能力:******有限公司资格能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公示期:2024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共3天。
公示发布媒介: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招标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电话:******
联系人:娄百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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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娄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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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