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341交通治安队、机关门卫、职工食堂、卫生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现对其“******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341交通治安队、机关门卫、职工食堂、卫生外包服务项目”采购进行招标,本次投标将从甘肃省(庆阳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LZC2025-001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341交通治安队、机关门卫、职工食堂、卫生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341交通治安队、机关门卫、职工食堂、卫生外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254200.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开始时间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4月8日11时30分至2025年4月11日10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0时3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4月9日11时30分至2025年4月11日10时3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二期商铺105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胡正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环洲路178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敏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二期商铺105号
2025年4月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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