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农村公路灾后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县农村公路灾后恢复工程已由承德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承县数政投资审字〔2025]14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承德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承县审批建交审字〔2025]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承德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承德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承德县大营子乡、下板城镇、磴上镇、两家满族乡、岗子满族乡、五道河乡、新杖子镇。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恢复路基边坡防护、恢复路面、恢复交安设施、恢复漫水桥涵。农村路水毁恢复共计24个路段,33处工点共计4.481公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承德县农村公路灾后恢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分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十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10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6年8月 31日,缺陷责任期 2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20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 1 年中(2024 年 9 月 1 日至今)不曾在工程实施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 自身的原因而使施工合同被解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近 5 年内(2020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身份完成过 1 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近 5 年内(2020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身份完成过 1 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7其他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份额比例不低于40%,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6 09:00至2025-10-09 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 CA 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办理 CA 数字证书(包括河北 CA、山西 CA、北京 CA、联通 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下载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技术支持电话:0512-******。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CQCCA :400-819-9995 ;山西吉大 CA :400-653-0200 ;联通 CA :0311-****** ;CFCA :400-880-9888。)7.2 本项目执行“双盲 ”评审、异地分散评审。7.3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7.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 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爱军,联系电话:0314-******,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不使用三方平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承德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承德县下板城镇板城大街12号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1304
|
邮编: |
067411
|
邮编: |
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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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智
|
联系人: |
张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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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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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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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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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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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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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银行承德市桃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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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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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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