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司法局本级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彭阳县司法局本级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HT(GY)000022
二、合同名称:彭阳县司法局本级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彭阳县司法局本级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彭阳县司法局本级
地址:宁夏彭阳县兴彭大街559号
联系方式:0954-******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彭阳县尚街商业街10-01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便携式计算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华为擎云G540-055(intel i5 16GB+512GB)
主要标的数量:4
主要标的单价:5599
合同金额:2.239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一年
甲方指定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验收日期:2024-11-21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邵梦妮、杨向军、高文娜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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