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机构: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及省、市关于促消费工作部署,加强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联动互促,充分发挥汽车在消费市场的“顶梁柱”作用,加快推进荔湾区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现就《2025年荔湾区汽车促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稿)》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相关活动合作平台。各相关企业/机构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参与遴选:
一、资质条件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成熟的政府消费券活动承办经验。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以确保不出现重大客诉与舆情事故,且可同时提供活动宣传推广服务。
(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五)提供具体活动方案。
三、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根据《2025年荔湾区汽车促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于2025年4月7日18:00前,按照上述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商贸发展科(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638号301室),我局将组织评审,择优选择消费券发放平台。(邮件方式:******。联系电话:020-******。)
附件:2025年荔湾区汽车促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稿).docx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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